- 入网激活首月0元月租。
- 激活次月起至第24月,享受68元月租(月初先扣除128元月租,当月返还60元,28日前到账,折算后实际月租为68元/月)。
- 本产品不受15GB、500元双封顶规则限制,但基于公平使用原则,当月流量使用超过20G时会降低上网速度,下个月结日自动恢复。
- 自购卡激活次月算起24个月内,每月需承诺为流量随心128元套餐或以上档位套餐(即其中语音模组为28元语音模组及以上档位,同时流量模组为流量随心模组100元及以上档位)并正常在网。激活次月开始承诺最低消费金额128元。整月停机,將按承诺扣除低消金额,话费正常赠送。
- 协议期内,用户国内通话分钟数为套餐自有150分钟+活动赠送350分钟。赠送的分钟数为每月月结日赠送。如上月跨整月停机,35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不会补赠到下月套餐中,但用户复机后可以立即享受35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
- 活动优惠期为激活当月起至第24个月,活动期后套餐恢复原价月租费128元/月,套餐内流量为月流量超20G后限速(月流量超出20G、100G后,分别限速1Mbps、128Kbps),国内通话分钟数150分钟。
- 赠送的话费不可退、转,不可用于第三方通信账户支付类消费、违约金及代收费。激活次月起24个月内,不能办理销户、转户、分户、合户,并需要承诺套餐不变更及最低消费。如整月停机,将按承诺扣除低消金额,话费正常赠送。如提前取消方案,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为已赠费金额。若发现用户号码存在可疑异常行为(包含但不限于非正常拨打等行为),北京移动将有权取消该用户话费获赠资格。
- 套餐内流量不能共享、不能转赠、不能滚存。该卡套餐同和家庭分享,G3随行卡, 4G随行卡、多终端流量共享、万能副卡、本地任我用流量包,任我用流量包等业务互斥。
- 新入网客户将免费开通多数据流量产品功能、国际港澳台漫游功能(含国际/港澳台长途),生效日期以号码激活成功的时间为准。号码激活后可免费试用139邮箱、飞信、彩云等移动互联基础功能,功能试用中产生的通信费用参照现行各套餐资费标准执行如需了解功能详情及资费,请拨打10086咨询。
- 套餐资费均不包含港澳台,更多产品详情,请咨询10086或4008700653。
